駐馬店市清河湖公園攤位第二次公開招租大會公告
為進一步完善駐馬店市清河湖公園配套服務功能,規范園區餐飲及其它管理,滿足廣大游客消費需求,現對清河湖公園攤位公開招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租標的情況
本次公開招租攤位范圍為清河湖公園南沙灘入口處,攤位具體位置位于復興路與板橋路交叉口向西300米清河湖公園南沙灘入口。本次招租的攤位共7個,具體攤位號碼以實際現狀為準。
二、租金收取標準
本次招租為有底價公開競價,每個攤位單獨競價,價高者得。本次攤位出租底價為500元/月/間,出租攤位每次競價幅度為每個以10元或其倍數遞增,由報價最高的租戶或商家獲得入駐資格。
租金按年一次性支付,押金為1000元,租金和押金需先行支付。電費按1.2元/度收取,按季度支付。
三、招租期限
租賃期1年,租賃期滿后,如招租人繼續出租,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擁有優先承租權。
四、注意事項
1.承租人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經營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2、攤位租賃用途僅限于商業用途。如承租人不按上述用途使用攤位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或解除合同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3、承租人不得隨意自行改變攤位的主體結構和拆除攤位自身及原有的固定設施,承租人應規范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要加強攤位質量及安全管理,確保攤位使用安全,如發生質量及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4、承租人如需對攤位進行裝修,不得改變攤位結構及位置,一切裝修費用自理,不抵算房租。租期結束后,承租人不得以此向出租人提出債權要求。
5、未經招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租賃標的物全部或部分進行分割轉租。
6.承租人須維持好攤位周邊區域衛生。
五、報名流程
報名時間:2024年11月4日上午9時00分—2024年11月11日下午17時30分。
2.報名地點:置地大道與駿馬路交叉口原鹽業公司辦公樓二樓208房。
3.報名手續:
(1)填寫攤位競價報名表。
(2)提供相關證件。競價人為自然人的, 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的,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競價人為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授權委托的,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繳納競價保證金。每個攤位需繳納競價保證金1000元,同一商戶參加多個攤位競價的,每個攤位須分別繳納競價保證金(如參加2個攤位競價,須繳納2000元)。競價成功后,競價保證金作為租金預付款使用;未能競價成功的商戶競價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五個工作日退還(繳納保證金期間不計算利息)。
競價保證金需在報名時間截止前繳至以下賬戶,沒有到賬的保證金一律無效,視為不響應競價。
收款單位:駐馬店市清河湖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駐馬店分行
賬 號:4117 0101 0120 1534 04
繳納方式:銀行卡轉賬
六、競價時間、地點及需提交資料
1.、公開競價時間:2024年11月12日上午9時00分
2.公開競價地點:置地大道與駿馬路交叉口原鹽業公司辦公樓六樓東會議室。
3.競價需提交資料:
(1)競價報名表。
(2)相關證件。
(3)競價保證金繳納回執。
七、公告發布媒介
本次公開競價公告在駐馬店市城鄉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dxbsir.com/)上發布。
八、其他事項
聯系人:張先生 13526036550
潘先生 18511417908